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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市内流入本镇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家庭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七政(2003)31号
发布单位: 七里港镇 发布时间: 2008-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3-00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对本市内流入本镇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家庭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公室:

为了促进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工作,解决本市内流入本镇的育龄人员后顾之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本市内流入本镇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家庭的就医、就学、就业及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一、享受对象

乐清市户籍的本市内流入本镇居住6个月以上且纳入常住人口管理的和统计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家庭(父母双方是农村户口)。

二、优惠政策

1、就医方面: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和女儿户到七里港医院就诊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女儿户结扎证、户口簿等证件免费挂号。

2、就学方面: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在七里港中小学就学,每学生学杂费由镇政府补助50元。

3、就业方面:独生子女或女儿户父母在具备用工单位招工条件的前提下,由七里港镇企业管理所联系有关企业优先予以落实。

4、保险方面: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和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手术的两女户父母,一次性可享受保险费1000元(只适用于未享受投保对象)。

三、本通知试行一年,其最终解释权属于七里港镇人民政府。

 

 

 

 

七里港镇人民政府

OO三年九月十七日